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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使用繁简 齐心共促文明

柳港园B区北面一家名为“雲天烟酒”商铺的“雲”为“云”的繁体字。 本报记者 王春艳摄

  本报讯 (记者  王春艳) 连日来,随着“城市啄木鸟”纠错行动的持续开展,繁简混用现象引发不少市民关注,大家纷纷争当“城市啄木鸟”,踊跃提供线索。与此同时,记者也通过现场核实、沿街寻访、查询资料等方式,发现不少地方仍存在繁简混用现象,有的甚至书写有误。

  日前,记者来到平城区文兴路齐家坡龙翔园附近,发现东面一家名为“钓寶阁”的商铺“宝”字用了繁体字;在齐家坡龙翔园南即天泰街与天和路交叉口处的“天和·羊庄故事”饭店招牌及广告语“只款待心中最親的人”均存在繁简混用现象;位于魏都大道中央美域附近一家茶馆的“馆”写成了繁体字“館”;在新旺街道柳港园B区北面的一家名为“雲天烟酒”的商铺“雲”为“云”的繁体字;位于春和园西即鸿雁路东的一家兰州拉面馆的“兰”和“面”都用了繁体字,其中就繁体字“蘭”而言,中间“門”用了“门”,怎么看都像繁简结合体,通过查字典,记者发现并无这种写法,因此,此处书写不仅不规范,而且有误;同样,在永和路与永固街交叉口东北方向的“金匯洗浴”也存在繁简混用现象。专家学者表示,繁简混用现象的存在,有时可能为了标新立异,有时可能为了凸显底蕴,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各商家都应引起重视,应该了解什么情况下可以用繁体字、异体字,什么情况不能用,应该自觉规范社会用语用字,共同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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