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省有媒体报道,《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随着《条例》的实施,我省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管理制度,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报道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并定期更新。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应当明确激励对象、方式和实施主体等内容。制定和更新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显然,《条例》的施行,是我省积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不断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全社会形成人人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有益之举。失信于人,不仅是对自己言行的不负责,同时也是对他人的不尊重,甚至会给别人的利益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如今,一些人的失信行为蚕食的是全社会的“诚信红利”,因此也被人感慨人心不古,喟叹人情薄如纸。
中华民族是一个高度崇尚诚信的民族,诚实守信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曾子杀彘》的故事中,讲述了曾子用自己的行动教育孩子要言而有信,真诚待人,故事同时也在教育成年人,自己的言行对孩子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再如《商鞅立木》的故事,真切地告诉人们,只有言而有信,诚信做事,才能得到人们的信任,才能号令天下。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人的诚实守信不仅是自己散发着光芒的说明书,也是能够温暖社会的一盏明灯。我省10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将从法规的层面,让守信者“一路绿灯”,使失信者“处处受限”。《条例》的即将施行,也真切地告诉每个人讲求诚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