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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细微差别 规范用语用字

御锦源小区附近的一家超市,门口提示语“配戴”应为“佩戴”。 本报记者 韩堃摄

  本报讯 (记者 王春艳) “其它”还是“其他”?“钜惠”还是“巨惠”?“配戴”还是“佩戴”……在日常生活中,不知您是否注意到,一些词语在具体语境中有着不同用法和细微差别。随着“城市啄木鸟”纠错行动的深入开展,记者根据群众反映和沿街寻访,发现不少地方仍存在混用、错用等不规范用语用字现象。

  日前,市民向记者反映,街上有的垃圾桶标的是“其他垃圾”,有的是“其它垃圾”,到底应该以哪个为准?记者在向阳街、滨河路多处查看发现,大多垃圾桶用的是“其他”,但在永固街一带以及御锦源东面的御河生态园,垃圾桶用的是“其它”。《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其他”为指示代词,有“别的”之意,“其它”同“其他”,用于事物,可知“其他”包含“其它”,而且记者通过“中国政府网”查阅已经施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用的是“其他”。因此,此处为“其它”和“其他”混用,应规范统一。在华北星城东面的一家药店,写着“年中钜惠”,有专业人士指出,广告中有“巨大优惠”的意思,字典中“钜”指“坚硬的铁;钩子;姓”,而“钜”的繁体字“鉅”为“巨”的异体字,并没有“巨大”之意。记者通过光明网、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及语言文字报多方证实,此处“钜”字不规范。在平城区向阳街御锦源小区附近的一家超市,门口张贴着“进门请配戴口罩”等字样,其中“配”应为“佩”;在御锦源北区东面,一处公共自行车网点把“御锦源”写成了“御锦园”。希望相关部门及店主能引起重视,规范用语用字、助力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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