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在《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古城内棚户区改造及环境综合整治房屋征收的通告》范围内,有部分平房因时间跨度较长、人员居住更替等原因,对实际居住人情况无法进行有效落实,为了合理办理房屋征收安置手续,现将该部分房屋居民提供的实际居住信息进行公示,若对公示房屋情况存在异议者,可在本公告登报后7个工作日内持相关佐证向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异议。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相关政策办理房屋安置补偿手续。
联 系 人:张 浩 联系电话:18903429569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