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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2年2月23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部署,为了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促进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大同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对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的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根据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市制定的措施清单涵盖了12个方面共35项整改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责任部门按照各自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动作为,不等不靠,不推不拖,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35项任务的整改时限为立行立改6项,2022年完成26项,2023年完成1项,2024年完成1项,2025年完成1项。整改的主要内容及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环保责任

  1.勇于担当,狠抓整改。要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严字当头,科学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列出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目标时限和整改要求,盯紧抓实,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督办,及时开展“回头看”,对已经完成的要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巩固深化,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解决一批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

  2.以督促改,以改保进。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前提,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有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1.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针对部分县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不降反升问题,新荣区和阳高县制定总体的综合治理方案,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对云冈区青磁窑煤矿北侧的山体煤层自燃现象,要加强观察和研判,聘请专家团队调研论证,拿出处置意见,逐步解决或从一定程度上减轻煤层自燃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针对我市燃煤电厂多、排放体量大,导致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偏高问题,既要继续推进电力行业“上大压小”,通过煤电机组优化整合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各煤电企业要严格落实超低排放要求,使用含硫量、含灰分低的优质煤炭,从而实现减排的目的。

  2.推进大气治理重点任务完成。落实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中的重点攻坚任务和措施,灵丘县加快对富锰渣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一企一策,以“三区”、“一炉”、“一机”、“三废”为重点,实施综合整治。加快完成水泥生产企业及粉磨站的环保改造工程,完成工业窑炉升级改造,在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或未实现达标排放前不得进行生产。钢铁行业要在完成除尘、脱硫、脱硝改造的基础上,加快开展评估监测,完成验收。

  3.提高清洁取暖设施使用率。我市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由于农村电网改造实际负荷的不平衡,导致个别县(区)村庄电网仍需要做进一步的扩容改造。一方面要进村入户实地调查了解,排查所有“煤改电”用户表前外网线路,及时更换不具备接入条件的线路,另一方面按照电力外网升级改造计划,尽快增加台变容量,确保电力匹配。

  4.管控扬尘和餐饮油烟。针对我市常年气候干燥、风大的气象特点,对工业扬尘、建筑扬尘、道路扬尘需精准治理。对于抽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标准立即整改,加强监管,举一反三,常抓不懈。工业企业要做到原料入库、厂区清洁,建筑工地要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运输道路要保持路面平整、清洁,运输车辆车身清洁,加盖苫布。加强对城市餐饮油烟的监管,在对规模以上饭店实施油烟排放接入在线监测平台的基础上,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及时纠正餐饮企业不正常使用或未及时清理油烟过滤系统的行为。

  (三)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

  1.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督察组指出我市一些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导致部分污水未经有效处理外排。加快西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云州区平房区污水管网建设,尽快完成污水处理厂设备安装,确保投入运行。天镇县新城污水处理厂在完成总量工程90%的基础上,加快进度。灵丘县先期投运1.0万m3/d污水处理工程,根据县城污水量的增加适时开启另外1.0万m3/d污水处理工程。

  2.逐步关闭地下水井。本着涵养地下水源的理念,应随着公共供水管网的覆盖逐年关闭地下取水井,保护地下水源。督察组指出浑源县自备井关闭任务还未完成,浑源县拟对55处自备井分年度实施关闭,2022年关闭8处,2023年关闭15处,2024年关闭16处,2025年关闭16处。

  3.完善城市雨污分流系统。进一步完善市区雨污管网的建设,对雨污管网维修养护,开展管网的混接排查工作,并完成工程整改,保障雨水、污水管道畅通,确保汛期污水不外溢。县区加强对老旧城区管网的改造,进一步提高污水的收集效率,做到应收尽收,统一处理。

  (四)加强固体废物日常管理

  1.开展煤矸石堆场治理。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我市19个煤矸石堆场违法占地问题的整改,占用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坚决清理并恢复用地,造成其他类型土地损毁的,限时开展生态修复,采取恢复植被等措施,达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于手续齐全的煤矸石堆场,加强管理,按照技术规范进行逐层堆矸,及时覆土,完善矸石场配套设施的建设。

  2.有序堆放建筑垃圾。督察组指出我市新荣区北宋庄村西南荒沟内堆放多处建筑垃圾等问题,要从根本上溯源,从源头上做好建筑垃圾选址规划,及时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并保持运输道路清洁,车辆苫盖严密,确保规范有序倾倒和填埋,防止扬尘污染。要通过加强巡查、安装监控设施等手段及时发现建筑垃圾乱堆乱放情况,对偶发的随意堆放现象要动态清零。同时要为建筑垃圾的再利用找出路,推进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的落地实施。

  3.规范危险废物存放。加强对产生危废企业的监管力度,定期抽查检查企业危废管理情况,做到及时入库、分类存放、地面防渗、标识规范、台账完整、制度健全,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清理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项目

  晋能清洁能源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桑干河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的光伏发电设施要加快对剩余设备的拆除,在原有基础基坑位置覆土,根据当地条件种植灌木植被恢复生态。位于桑干河自然保护区内的春润恒发养殖合作社,按照不扩大现有规模,逐步退出的原则,地方加强监管与疏导,立即拆除新增构筑物,逐步缩小规模,逐步退出。

  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各整改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注重协调调动,形成整改合力,有力推进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不推诿扯皮。市整改落实情况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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