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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升生态环境 齐心共建美丽大同

  本报讯 (记者 韩云峰) 8月5日,市委宣传部举行大同市“迎接二十大 大同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工作专场发布会。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同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生态环境法治化建设、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情况进行介绍,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0年来,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参与下,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

  10年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和提升,美丽大同建设成绩喜人,群众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保护环境的意识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涉及领域不断扩展,法制建设走上快车道,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我市获得“全国美丽山水城市”荣誉称号。2018年,在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中,我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从“煤都黑”到“大同蓝”的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10年来,我市坚持攻坚克难,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改善。市区空气优良天数由2013年的233天增加到2021年的315天,增加了35.2%;PM2.5浓度由2013年的46μg/m3下降到2021年的28μg/m3,下降了40%;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2013年的6.53下降到2021年的3.84,下降了30%。2021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优良天数比例均排名全省第一,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成为全省连续两年唯一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2019年,全市12个国省考核断面全部实现达标目标,彻底消除劣Ⅴ类断面。2021年,我市9个在用市级水源地以及8个在用的县级水源地全部达到了国家三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10年来,我市严格精准施策,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市生态环境局突出风险管控,严格准入、加强监管、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到2020年,我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顺利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立了大同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空气质量网格化监督系统、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平台、移动源综合监管平台以及15座水质自动监测站,为污染防治和环境质量改善保驾护航;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近3年来审批的2750个项目中,有2035个项目环评通过网上办理,备案制占比70%以上;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将3529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管理;加强对核与辐射源安全监管工作,提高了辐射环境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10年来,我市先后制定修订了5部地方性法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稳步提升。市生态环境部门先后印发了一系列办法和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流程,并依法开展了“铁腕治污”“百日清零”“利剑斩污”“三查三服务”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查重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0年来,全市共接办12369环保热线电话举报7016件、微信平台举报1258件、网络举报47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山西开展了3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其中2017年和2018年两次督察的37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2021年督察的1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项,阶段性完成1项,12项按照序时进度推进。3次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转办我市群众信访举报均已全部办结。2017年以来,我市接受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5次,涉及19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67项,剩余24项正在按序推进。为确保整改过程顺畅有序,我市成立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机制,从保障配合、方案制定、推进整改、销号验收等方面,做到有章可循,按序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围绕“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对标一流,凝聚共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环境质量,齐心协力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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