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规范医疗广告提醒告知书

  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8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医疗广告提醒告知书,提醒全市医疗机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广告合规管理,建立健全广告审核制度,完善审核流程,严格审核标准,避免广告风险。

  此次发布提醒告知书,是为了切实保护群众利益,提升行业自律意识,有效规范我市医疗广告市场。告知书重申医疗广告发布相关管理办法,提醒相关各方: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医疗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诊疗效果、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等内容。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要闻
   第04版:要闻
   第05版:综合
   第06版:教育
   第07版:健康
   第08版:广告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规范医疗广告提醒告知书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便民新举措
志愿者助力白血病学子圆大学梦
图片新闻
浑源县革命烈士陵园修缮竣工
督促行政机关履职 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进社区
厦门大学将把“大同黄花”列入研究课题
市处非办提醒市民切勿轻信骗子承诺
便民服务进社区 为民惠民受欢迎
居民买菜难 社区来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