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积极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我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 (记者 高燕) 11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11月24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8例、无症状感染者26例。其中,非管控范围内发现10例阳性感染者。市疫情防控办提醒:疫情面前没有局外人,都是责任人。广大市民既要做好个人防护,也要客观理性地认识现行防疫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主动配合防控工作,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构建群防群控的防疫屏障。

  新闻发布会上,市卫健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海东介绍,新增的28例确诊病例中,平城区20例、云冈区5例、灵丘县2例、天镇县1例。其中,管控范围内发现22例,分别为集中隔离管控16例、居家隔离管控2例、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1例、密切接触者筛查3例。非管控范围内发现6例,均为社区筛查发现,涉及平城区小南头街道西王庄村4例、锦瑞文源小区1例、前进新苑一期1例。

  新增的26例无症状感染者中,平城区11例、云冈区8例、灵丘县2例、天镇县1例、云州区1例、阳高县1例、浑源县1例、广灵县1例。其中,管控范围内发现22例,分别为集中隔离管控11例、居家隔离管控4例、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6例、密切接触者筛查1例。非管控范围内发现4例,社区筛查1例,在平城区小南头街道西王庄村;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2例,包括天镇县玉泉镇温安小区1例、阳高县龙泉小区1例;主动到医院就诊1例,在平城区美好家园小区。

  针对疫情期间公民应当履行哪些义务和责任,王海东进行了介绍。他表示,《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任何个人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他提醒市民,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时刻,请大家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理念,要更加注重自身的防护,严格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遵守防疫要求,配合社区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要闻
   第04版:公益
习近平就所罗门群岛遭受地震灾害向所罗门群岛总督武纳吉致慰问电
习近平同古巴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古巴国家主席迪亚斯-卡内尔举行会谈
强化防控提能力 坚决打赢攻坚战
查隐患保安全 筑防线守底线
“文艺+宣讲”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入心入脑
我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可享留工补助
图片新闻
非管控范围10例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