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离休干部、原雁北地委纪检委副书记李庭林同志,因病于2023年1月1日逝世,享年98岁。
李庭林同志,1925年11月出生,河北乐亭人,1944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冀热辽十七军分区司令部警卫员、特务员,冀热辽军区机训队学员,冀热辽军区司令部机要科、热河军区司令部机要科、热西分区司令部机要股、热西分区警卫三团机要股、冀热察军区司令部机要科译电员;1947年11月,任冀热察察北分区司令部机要股译电员组长;1948年7月,任察哈尔察北分区骑兵一团机要组、察哈尔察北分区骑兵支队机要组组长;1950年8月,先后任察哈尔雁北分区司令部机要股副股长、察哈尔军区司令部机要科副股长;1952年6月,任察哈尔省雁北地委机要科副科长;1952年11月,先后任山西省雁北地委机要科副科长、科长;1956年9月,先后任朔县县委、应县县委副书记;1962年9月,任应县县委宣传部长、应县县委监委书记;1971年6月,任雁北地区政工组组织办公室副主任;1972年11月,任地区文教部秘书行政办公室主任;1974年3月,任广灵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5月,任雁北地委组织部纪律监察办公室主任;1979年9月,任雁北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1985年2月离休。1985年6月,享受厅(局)级政治、生活待遇。2021年5月,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
定于2023年1月7日上午7时,在市殡仪馆向李庭林同志遗体送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