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向困难群众发放“爱心消费券”

  本报讯 (记者 吴华) 为了进一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全市困难群体的温暖关怀,我市决定为登记在册的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和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发放2023年“爱心消费券”,全市共计20544人,每人发放1500元。

  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此次“爱心消费券”由各县区政府统一安排发放。“爱心消费券”资金按照省、市、县财政5:3:2比例分别承担,省、市级财政将所承担的资金拨付至县级财政,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发放到位,具体发放方式有三种。

  一是由各县区与山西银联对接,通过“云闪付”App发放和使用。对于困难群众中的智障残疾人、孤寡老人、儿童等本人无手机或者不便使用“云闪付”领取爱心消费券的,经困难群众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可委托其他人员(如帮扶人、乡村干部、敬老院管理人员等)办理,以受托人身份注册“云闪付”,领取并使用消费券。二是由各县区与相关商业银行对接,办理银行借记卡,限额限时使用。各商业银行会及时公布银行卡受理场所。三是对于以上两种方式使用有困难的人员,由县级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或者县政府指定部门帮助做好所需物品的采购、发放工作。帮助采购商品的种类、数量等应当征得困难群众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要闻
   第04版:广告
   第05版:综合
   第06版:要闻
   第07版:特稿
   第08版:地产
省内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实现“网上办”
我市向困难群众发放“爱心消费券”
让“轻包装”成为社会新风尚
“兵妈妈”节前军营送关爱
图片新闻
寒冬送温暖 真情暖人心
节前整治再发力 扮靓市容迎新春
“送岗下乡”助力乡村振兴
“小驿站”里的“大关爱”
振华街道多样迎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