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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布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

我市11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入选

  本报讯 (记者 锦秀) 4月3日,记者从市文物局获悉,我省近日公布了全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6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8289件/套,其中我市11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入选。加之2020年12月31日我省公布的全省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截至目前,我市已经有35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列入省级革命文物名录。

  为深入推进我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根据《中央宣传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发[2022]13号)要求,山西省文物局在各市文物部门和相关收藏单位申报、专家审核认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山西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此次名录公布范围主要涵括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与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含抗日战争)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与近代以来著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相关的史迹、实物和纪念设施。

  在本次公布的463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中,我市有11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位列其中,分别为云冈区的晋华宫矿旧址;云州区的中共大同县九区区委旧址(麻峪口庞氏民宅);阳高县的阳高东风高灌站、东关高灌渠、东册田村东高灌渠;灵丘县的赵北八路军359旅旅部旧址、豹子口头中共灵丘县委旧址、雁翅民兵地雷战遗址、大兴庄晋察冀军区六团旧址、下寨南晋察冀军区六团旧址以及浑源县的官儿烈士墓碑。其中,晋华宫矿旧址和阳高东风高灌站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关高灌渠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余8处均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市文物局将按照省文物局要求,深化革命文物价值研究阐释,发挥好革命文物的社会教育功能,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更好地发挥革命文物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革命文物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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