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丰曼) 今年以来,我市围绕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着力解决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基础薄弱、执法人员实践不足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改革新突破,切实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市司法局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将培训学习作为当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工作重点,指导各县区制定培训计划,建立一支能执法、会执法的高素质执法队伍。推行综合行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制度,发挥网格员在信息收集、矛盾化解、舆情监测等“探头”“前哨”作用,促进基层治理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良性互动;强化规范执法,部署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指导各乡镇、街道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为行动指南,以执法为民为根本遵循,严格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明确执法行为规范,切实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基层司法所日常监督职责,通过专项监督、案卷评查、走访调研、投诉举报等监督举措,找问题、提意见、抓整改、促提升,推动基层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我市加快转型发展,“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战略部署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