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4月6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未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本月起可补缴,个人需缴纳99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面向除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个人进行的参保,参保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主要包括各类学生(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大中专学生等)、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及其未成年子女、因各种原因无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城乡居民参保后,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住院及特药等医保待遇。
据介绍,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采用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辅的征缴方式。为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实现应保尽保,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今年2月25日,个人只缴350元,有不低于610元的政府补贴,并且从2023年1月1日起可以享受报销待遇。4月1日以后为零星缴费期,个人需自行缴费990元,并只能报销自缴费之日起30天后发生的医疗费用。
市医保局提醒,目前,城乡居民2023年度医保补缴已开始,尚未参保的市民要抓紧时间进行缴费。补缴时,需去参保地医保中心填写补缴申请表,登记后通过微信完成缴费,要核对好名字、身份证号、年份及缴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