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4月6日至5月31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开展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以促进旅游消费回暖升级,推动旅游业发展,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助力。这是记者从4月7日召开的我市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座谈会上获悉的。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2022年1月1日以来,我市A级以上景区,以及景区内外住宿、餐饮、零售业经营者和旅行社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4月6日至4月14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准备,开展政策宣传、提醒告诫。4月15日至4月2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景区经营主体组织对景区及景区内住宿、餐饮、零售业经营者开展自查。4月26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根据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1A(含1A)级以上景区及景区内住宿、餐饮和商品零售经营者采取全覆盖检查,对景区外的相关企业和经营者,采取“双随机”抽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整合监管执法力量,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加大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整治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旅游市场哄抬价格、欺诈宰客等价格乱象,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提升旅游消费体验,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震慑不法分子,防止重大价格舆情发生,全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