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飞) 以购房名义实施诈骗,嫌犯宋某自以为手法高明,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被警方抓获,等待法律制裁。
4月11日,云冈公安分局刑侦一中队接到刘某报警称:两年前自己被宋某以购买某小区房为由,骗走两万元购房款抵押金。接警后刑侦一中队民警很快将诈骗嫌疑人宋某抓获,其家人闻讯后立即将报案人的两万元钱交给了办案人员,但侦查民警并未将思路停留在这一起案件上。他们通过精准研判、深挖彻查,在大量走访、积极寻找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后,终于揭开了宋某系列诈骗案真相。
宋某于两年前在云冈区春安新区A区租赁了一门面房,以“某房产信息部”为幌子,大量散发能购买某小区房的信息,致使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宋某称购房需先交抵押金,并与购房者签订虚假《购房合同》,截至被抓时共作案24起,诈骗金额达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