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今年4月1日起,我市全面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包括最高可贷额度以及多子女家庭的最高可贷额度等,对租房提取的额度、次数和购房提取次数等都进行了全面、精准的调整,力求全方位满足全市缴存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从今日起,本报开辟“公积金助力安居梦 新政策倾情惠民生”专栏,围绕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的内容、解读、效果以及服务优化等进行全面展示,让新政策惠及每一位市民。
本报讯 (记者 张世敬) “4月份,我们中心发放首套房贷款的户数及金额同比分别增长78.95%和102.56%,新政实施已初见成效。”5月18日上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一位工作人员用数据向记者展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的显著效果。
市民小刘刚刚工作不久,今年他一直在选房子,想着人生中的第一套房子能稍微大一些。“我正在苦恼我的缴存年限短、贷款额度低,刚好赶上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最高可贷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我的难题一下就解决了。”小刘说。4月1日起,我市正式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最高可贷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其中,连续缴存时间超过1年不超过3年(含)的,最高可贷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解决了刚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的购房刚需;双缴存职工连续缴存时间均超过5年的,最高可贷额度由原来的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又能满足部分家庭对住房条件改善的迫切需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还帮小刘算了一笔账,如果小刘买房的贷款需求是50万元,贷款期限30年,由于他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为20个月,贷款政策调整前,原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为了满足贷款需求只能办理3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和20万元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算下来需要支付公积金贷款利息16.12万元、商业贷款利息约15.63万元,合计利息约31.75万元;贷款政策调整后,按现行规定小刘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可直接办理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需再申请组合贷款,算下来需支付公积金贷款利息26.86万元。“新政的实施不仅提高了贷款额度,而且可以为小刘节省利息支出约4.89万元,减轻了他的还款压力。”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新政实施一个多月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数据较去年同比大幅增长,从环比情况来看,4月份首套房贷款笔数和金额分别增长8.09%和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