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贾晓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煤矿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全市从5月中旬至年底开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科学防控煤矿重大风险,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守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持续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此次排查整治范围为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重点突出重组整合矿井、复采矿井、资源濒临枯竭矿井、高瓦斯矿井等四类煤矿。市安委办要求,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煤矿企业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结合企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重大灾害治理、采掘接续、违规动火危险作业、地下煤矿无轨运输车辆、外包外租工程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管控措施,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对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能保障作业安全的,要主动采取停产、限产等安全防范措施。
此外,各煤矿企业要强化应急处置,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煤矿企业要立足于早、着眼于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演练,保证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类撤人情形,确保遇到瓦斯超限、极端天气、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撤出涉险人员。要压实汛期安全责任,在汛期来临前开展一次汛期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化解汛期安全风险隐患,严防暴雨、洪水、雷电、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