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丰曼) 今年以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有效利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将县域生态保护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开展常态化巡河工作,为县域河流治理提供更强法治保障,以检察力量保护水清、河畅、岸绿、景美。
该县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作用,进一步提升河湖治理水平和治理成效,主要对桑干河支流黑灵堂沟进行巡查,认真查看河道垃圾清理及河湖“四乱”问题、公示牌设置及是否存在侵占河道等水事违法行为。巡河检查组对河道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河道环境长效管护等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就河湖生态环境管护的职能发挥、工作衔接等问题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交流。对在巡河工作中发现的其他涉河问题向有关乡镇进行交办,并要求限期予以处理。该县检察院切实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汇聚护河更强合力,加强河道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专项整治,加大巡河巡查频次,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通过扎实工作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