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5版 上一版  下一版

规范垃圾运输处置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本报讯 (记者 张志忠)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建筑、生活垃圾运输处置行为,改善人居环境,服务好群众生产生活,7月12日,市城市管理局组织我市部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小区物管站等100余位代表召开会议,传达了《关于规范我市建筑(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运输处置的通知》。

  市城市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和解读了《通知》的相关细则,要求各相关单位将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建筑(装修)垃圾收集点按规定进行防扬尘覆盖,并定期清运,清运时间为晚10时至次日凌晨5时30分,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将建筑(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在与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时,应明确建筑(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要运输到市政府指定的处置点进行合规处置,签订合同后,将清运合同向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报备;运输企业在提供运输服务的过程中做到保持运输车辆外观干净整洁,全密闭运输,不得有沿途遗撒、泄漏污染路面、随意倾倒等行为。对于垃圾未分类存放、清运不及时、擅自处置等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要闻
   第04版:专版
   第05版:综合
   第06版:综合
   第07版:特稿
   第08版:文旅
我市新增3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低碳环保示范区参观活动
“返家乡”让暑假更有意义
东店湾村:红白理事会发挥大作用
拆除违规路障 助力文明创建
规范垃圾运输处置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共享单车对接公交低碳出行方便畅通
图片新闻
200余名小志愿者参加暑期培训
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暑期旅游市场秩序监管
图片新闻
关注妇女心理健康提升家庭急救技能
“只要需要,我随时待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