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世敬) 8月23日上午,我市两位土地受让人在土地交付当天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我市公开出让土地首次实现“地证同交”,此举为建设项目下一步立项、建设等环节的快速、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地证同交”即“交地即交证”,是指土地交付当天,同时为企业或群众办理领发《不动产权证书》,适用于土地交付(包括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时已完成权籍调查、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供地项目。“地证同交”“房证同交”是2022年省政府一号文件提出的重要改革措施。今年以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结合净地出让和“多测合一”,全面实现新供地项目的“地证同交”,这也是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便民惠企服务水平、加快企业项目落地步伐、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