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海峰) 日前,灵丘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刘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为起到警示预警作用,该院邀请相关商户代表及食药侦民警、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等旁听,用“活教材”对特定群体进行“浸入式”法制宣教。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明知其销售的“壮阳丹”“蚁力神”等性保健品掺有西地那非成分,属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为牟取非法利益仍向他人销售。请求判令被告人刘某支付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赔偿金,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经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刘某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案件将择期公开宣判。
该院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应当尽量选择医院及连锁药房等正规渠道,应当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药品。不要迷信保健品广告宣传的效用,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守护好自己与他人“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