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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规范“两节”旅游市场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

图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酒店醒目处张贴价格监管措施公告。 本报记者 于宏摄

  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秩序,严厉打击旅游及相关行业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9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旅游市场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

  该局提醒告诫全市各市场经营主体,要依法依规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不得无故大幅提高粮油肉蛋奶和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及实施价格欺诈和散布涨价谣言。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整治,重点整治景区景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不执行对未成年人、学生、残疾人、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减免优惠政策;露营旅游营地不明码标价;强制销售“园中园”门票等价格违规行为。

  在住宿行业方面,重点整治宾馆、酒店、民宿客房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反临时价格监管措施要求,不履行价格承诺、实施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相互串通操纵客房价格等行为。在餐饮服务行业方面,重点整治不明码标价、采用“时价”“面议”或违背交易习惯的计价单位等手段欺诈消费者行为。在商品零售行业方面,重点整治低标高结、虚假折扣欺诈消费者、销售旅游特色商品时进行价格比较、质价不符等欺诈消费者行为。在旅行社方面,重点整治不明码标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打折、模糊标价等欺诈消费者行为。

  据介绍,经营者违反价格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9月20日前,各旅游及相关行业和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要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自行整改。9月20日至10月9日,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价格违法行为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和游客如遇有关问题,可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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