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锦秀)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全面摸排辖区药店,检查“消”字号抗(抑)菌剂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和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督促引导相关经营者严把质量准入关,规范销售“消”字号产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消”字号抗(抑)菌制剂是经卫生部门审核批准,具有卫生批号的外用卫生消毒用品,具有一定的抑菌、杀菌作用,其类型多样,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然而,这类产品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仅有消毒功能,不具备治疗效果。公益诉讼干警在对辖区30余家药店排查中发现,某药店销售的两种“消”字号产品使用说明书上出现药物似用语,不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该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依法向监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并针对“消”字号产品特点,向监管机关提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监管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责令问题产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并处罚款1500元,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