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锦秀) 近日,平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残保金征收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了走访调研,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残保金的情况。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向2家公司催缴残保金,确保辖区内残保金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征缴入库,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就业的权益,推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资金,对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意义重大。为做好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该院公益诉讼干警针对残保金征收不到位的问题到残联、税务、财政等部门进行调研,并通过调查取证、排查欠缴数据后发现,有两家公司既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未按规定缴纳相应的残保金,共欠缴残保金115371元,相关行政机关未及时对欠缴残保金进行核算追缴。
随后,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向两家公司催缴残保金,并以点带面,确保辖区内残保金按相关规定及时、足额征缴入库,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就业的权益,有效维护国家利益。
日前,行政机关回复该院,针对检察建议内容,已经依法履行职责,向未缴纳残保金的2家公司发出催缴通知书,一家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欠缴残保金18081元,现已全部缴纳。一家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欠缴残保金97290元,承诺分两期缴纳完毕,现已如期缴纳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