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锦秀) 近日,从市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发布石窟寺保护专刊,“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云冈石窟文物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12个石窟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之一。
云冈石窟是我国三大石窟之一,是宝贵的不可再生文化遗产,是传承中华历史文化的重要遗产。我市检察机关通过专家论证、联席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对6个涉案行政机关同步监督并促使其共同履行法定职责,彰显了诉前检察建议的地位与功能作用。
通过案件办理,推动涉案企业先后投入4亿元进行全封闭煤棚改造,目前17家煤矿全部完成封闭煤棚建设,实现全封闭式储煤,极大地优化了煤矿周边环境质量。同时,我市检察机关与云冈研究院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成立了云冈石窟文物保护检察室暨云冈石窟公益诉讼服务中心,有效激活和提升了大同文物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