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大同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本报讯 为持续深入推进护航营商环境“清风行动”,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促治促建作用,营造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大同市纪委监委现对第二批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大同市供水公司原董事长田日青违规指定项目施工方,影响营商环境问题。2019年至2020年,田日青负责市册田水库改造工程项目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水源置换、设备采购、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多家企业及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其行为严重影响了营商环境。此外,田日青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田日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天镇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海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问题。2013年至2021年,张海燕担任天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钱款。其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此外,张海燕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张海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阳高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副局长郭宏伟侵害企业利益问题。2020年至2021年,郭宏伟经办阳高县2020年清洁能源“煤改电”项目期间,违规向施工方摊派费用,以项目验收名义违规向企业收取费用;在项目评标工作中失职失责,导致部分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雇佣社会人员围标。其行为严重侵害了企业利益。此外,郭宏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郭宏伟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4.广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党组成员王绍平破坏“亲”“清”政商关系问题。2012年至2018年,王绍平利用职权影响,多次为企业充当“掮客”,介绍业务并从中收受回扣;在工程监管、审核验收、资金审批、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严重破坏了政商关系。此外,王绍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王绍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本报记者)

 
     标题导航
~~~
~~~——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艾凌宇出席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视频调度会
~~~——大同古城景区建设成果彰显
~~~
~~~
2023年山西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公布~~~
~~~
~~~——访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耿建举
   第01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要闻
   第04版:综合
我国着力培养重点、新兴、 涉外领域高层次立法人才
时时放心不下的牵挂
集中精力补短板 全力以赴促振兴
传承古都文脉 彰显大同魅力
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我市3家企业上榜
大同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党建引领锻造应急铁军 清正廉洁勇担时代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