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云华)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经企业测评、地方评审、推荐上报、审核确认等程序,位于大同经开区的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大同市新荣霞贸易有限公司、山西双雁药业有限公司、山西晋投玄武岩开发有限公司、山西普德药业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威奇达药业有限公司6家企业获评“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据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是国家给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最高荣誉和评价。其中,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指属于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能承接国家和本市重大、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能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具有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