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丰曼) 近年来,浑源县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以高标准、高质量司法服务把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用法治力量守护文化瑰宝、传承历史文脉。
浑源县境内文物和文化遗产资源丰富,有不可移动文物488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68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该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恒山风景名胜管理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部门联动机制,从理念破题到实践探索,共同实现由点到面、内外衔接、整体联动服务文旅产业发展的“文物保护+司法保护+法律监督+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为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路径新方法,该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尝试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司法护宝”联络点,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护宝观察员,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破坏、损毁文物的刑事犯罪线索及公益诉讼线索。下一步,该县各司法职能部门将全面提升文物和文化遗产科学保护、依法保护、协同保护效能,进一步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