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堆放杂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封闭出口需设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下全体医患人员能尽快疏散。
2.严格落实巡查制度,每两小时进行防火巡查,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值班。
3.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存放仓库,分类存放,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库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以防发热自燃。
4.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加强管理,定期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5.病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擅自在病房内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6.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通过广播、宣传栏、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7.医院应定期开展消防逃生演练,确保相关岗位负责人熟练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流程,减少面对火灾时的恐慌。
养老机构
1.开展防火巡查,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2.养老院内禁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员工宿舍。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保证完好有效。经常性对电气线路、电器进行检查维修,防止线路老化和超负荷用电引发火灾。
4.养老院内不得搭建违章建筑,不得占用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在起居室、活动室、疗养室等处设置铁栅栏。
5.严禁在养老院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充电。
6.做好老人的日常防火教育,让老人了解防火逃生常识,提高安全意识。
7.养老院的起居室内,不宜使用电磁炉、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市应急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