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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领域经营秩序

  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我市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电池、头盔等产品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领域经营秩序,有效消除因电动自行车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电池、头盔等重点产品,围绕生产销售企业集聚区、质量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区,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市场的销售门店,以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消费者投诉比较多、在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中多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生产销售企业展开检查。生产领域重点检查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未检验出厂或出厂检验记录不全,以及生产过程存在偷工减料、掺杂掺假等问题。流通领域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及冒用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及安全附件;是否存在产品与合格证信息不一致,非法改装、加装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座椅、后尾箱和拆卸原厂配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将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存在无证生产、假冒伪劣、以假充真等严重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将其列入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为自查阶段,目前已全面展开。4月1日至8月31日为专项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20日为问题整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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