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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发布“3·15”五大消费警示

  本报讯 (记者 锦秀)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市消费者协会积极响应2024年“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活动,并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和关注热点,发布“3·15”特别消费警示,帮助广大消费者增强消费维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警示一 线下购物要谨慎

  消费者线下选购商品时,要选择优质商家,看清商品合格证明、成分、产地等信息,充分行使自主选择权,拒绝无证照商家和“三无”“假冒”产品。

  警示二 线上购物看规则

  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要看清促销规则,货比三家,慎点不明链接;网购时不要随意透露身份证号码、支付密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通过正规的第三方平台进行支付,不私下交易,防止电信诈骗;收到商品及时查验,确认无误后再签收。

  警示三 预付消费有风险

  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应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商家;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应和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消费卡的适用范围、有效期限、服务项目等细节,根据需求,理性充值并索要充值票据;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及时核对卡内余额。

  警示四 外出旅游防陷阱

  消费者外出旅游要选择信誉好、正规的旅行社;警惕低于成本价的旅游项目;要签订旅游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购买预售酒店券或团购卡券时,要仔细阅读预售券或团购券使用规则和相关限制,特别是预约时间、预约方式、使用期限。

  警示五 购买黄金饰品小心被误导

  消费者购买黄金饰品时,要明确克重计价和一口价的区别;谨慎查验换新饰品的标签及相关商品信息,了解兑换商品的含金量、总重量、品牌、规格等信息,避免误换导致重量减少,切莫轻信促销人员的口头承诺;向经营者索要正规发票、质检证书、鉴定证书等凭证,以便出现纠纷时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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