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把参保人员在原工作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转移到新工作地,并将两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累计记录,以保证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完整、准确。
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有以下几种情况:1.企业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无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只需办理暂停缴费即可。2.跨省或跨制度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支付宝”“掌上12333”等APP,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转移信息后,通过认证即可完成申请。3.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前可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此外,为了及时解决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需求,参保人员可拨打电话:0352-5375383进行咨询。
为了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市社会保险中心已开通社保邮箱:dtsshbxzx@163.com,及时回复参保人员需要解答的社保问题。
本报记者 双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