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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大同市财政局局长 王伟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六届人大 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上下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紧扣“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重大战略机遇,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在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中交出优异答卷。与此同时,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靠前站位、主动作为,抓收入、强支出,保重点、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为全市经济稳步向好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预算经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执行过程中,经云冈区、左云县、浑源县人大常委会批准,云冈区、左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计调减5.6亿元,浑源县调增0.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96.97亿元调整为191.77亿元;由于年中转移支付补助、地方政府债券等增加支出59.7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452.47亿元变动为512.21亿元。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4.0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2%(以下简称为“预算”),比2022年决算增长3.9%(下同)。税收收入完成128.27亿元,为预算的96.3%,下降1.6%,主要是受上年高基数及煤炭价格回落叠加因素影响,税收收入不达预期。其中:增值税完成51.09亿元,增长18.2%;企业所得税完成22.17亿元,下降27.9%;个人所得税完成2.77亿元,增长29%;资源税完成18.19亿元,下降19.4%。非税收入完成65.79亿元,为预算的112.4%,增长16.7%。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2.7亿元,增长30.4%,主要是计提“两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集中缴纳导致收入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84亿元,增长71.7%,主要是县区征收耕地开垦费较上年增长较多;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4.3亿元,与上年持平;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9.85亿元,增长137.3%,主要是持续加快保障性住房安置进度促使收入增加。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64.6亿元,为预算的90.7%,增长15.9%。主要是市县级财政部门持续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力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民生支出执行36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4%。主要支出有:教育支出执行61.83亿元,增长1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0.51亿元,增长2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85.44亿元,增长14.5%;卫生健康支出执行39.19亿元,增长4.4%;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3.79亿元,增长12.7%;城乡社区支出52.05亿元,增长1.8%;农林水支出55.54亿元,增长32.8%;交通运输支出15.82亿元,增长45.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亿元,增长26.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1亿元,增长32.9%;住房保障支出22.32亿元,增长25.3%。上述部分领域支出增长较高主要是相关领域转移支付支出增加所致。

  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4.0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6.2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0.17亿元,调入资金5.5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08亿元,收入总计555.5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4.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1.25亿元,调出资金10.9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8亿元,结转下年47.61亿元,支出总计555.52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经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根据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方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72.96亿元变动为179.13亿元,调增6.17亿元。主要是: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和特殊再融资债券安排支出相应调增6.17亿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共增加财力18.3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比年初增加16.38亿元,抵减后支出净增1.94亿元。支出预算由179.13亿元变动为181.07亿元。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77亿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5.5%。税收收入完成72.43亿元,为预算的91.6%,下降1.9%,主要是受煤炭价格下行影响企业所得税和资源税减收较多。其中:增值税完成31.14亿元,增长24%,主要是2022年国家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导致基数较低;企业所得税完成14.63亿元,下降32.8%,主要是煤炭企业利润减少;个人所得税完成1.71亿元,增长27.7%;资源税完成6.15亿元,下降22.2%,主要是煤炭价格回落导致收入下降。非税收入完成43.34亿元,为预算的119.1%,增长20.8%,其中:专项收入完成2.45亿元,增长341.4%,主要是计提“两金”收入比上年增加2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4亿元,增长36.3%;罚没收入完成1.2亿元,增长42.6%,主要是2022年交警罚没收入基数较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8.92亿元,与上年持平;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9.41亿元,增长150.8%,主要是持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安置力度促使收入增加。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62.33亿元,为预算的89.6%,增长18.8%。主要支出有:教育支出执行17.86亿元,增长17.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6.3亿元,增长2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27.91亿元,增长33.6%,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提标以及享受待遇人员陡增导致支出增加;卫生健康支出执行18.06亿元,增长13%;节能环保支出执行3.41亿元,增长67.7%,主要是大气、水污染防治上级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6.2亿元,增长33.1%,主要是水安全保障工程中央基建项目支出增加;交通运输支出4.85亿元,增长13.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7亿元,增长112.8%,主要是上年结转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转移支付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5.61亿元,增长51.3%,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上级转移支付支出增加。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7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5.7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9.83亿元,调入资金0.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6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亿元,收入总计203.98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3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3.21亿元,调出资金8.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2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8亿元,结转下年18.75亿元,支出总计203.98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3.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2亿元,为预算的104.4%,增长12.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亿元,收入总计13.59亿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1.85亿元,为预算的96.9%,增长39.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4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6亿元,结转下年0.37亿元,支出总计13.59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4.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争取到返还性收入8.93亿元,与上年持平。争取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77.33亿元,增长7.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8.42亿元,增长12.8%;专项转移支付28.91亿元,增长1.8%。

  市级补助县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8.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3.9亿元;节能环保支出1.9亿元,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等社会保障支出0.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0.8亿元;教育、文化配套资金0.4亿元;其他补助县区各类支出0.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6亿元,为预算的54.6%,增长11.3%,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6.39亿元,调入资金10.9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5.44亿元,收入总计102.61亿元。202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84.99亿元,为预算的93.4%,下降1.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01亿元,调出资金3.1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54亿元,结转下年5.96亿元,支出总计102.61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84亿元,为预算的47.8%,增长163.6%,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01亿元,调入资金8.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3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34亿元,收入总计48.4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35.33亿元,为预算的97.8%,增长25%,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01亿元,调出资金0.0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7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54亿元,结转下年0.8亿元,支出总计48.47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023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57亿元,为预算的56.7%,下降27.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83亿元,收入总计4.41亿元;预算支出执行4.37亿元,为预算的99.1%,增长6.6%,加上结转下年0.04亿元,支出总计4.41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6亿元,为预算的29.2%,增长72.5%,主要是广灵县一次性盘活存量资产入库1.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亿元,收入总计3.8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0.59亿元,为预算的42.9%,下降93.5%,主要是2022年上级“三供一业”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较多导致基数较高。加上调出资金2.14亿元,结转下年1.07亿元,支出总计3.8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023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27亿元,为预算的5.1%,增长52.7%,主要是国有股权转让、清算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加上上级补助0.4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08亿元,收入总计0.79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0.29亿元,为预算的84.8%,下降96.8%,主要是2022年上级“三供一业”转移支付安排的支出较多导致基数较高。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45亿元,结转下年0.05亿元,支出总计0.79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9.27亿元,为预算的110.6%,增长8.9%;预算支出执行103.07亿元,为预算的106.5%,增长14.9%。收支结余6.2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3.25亿元,为预算的114.2%,增长7.8%;预算支出执行69.1亿元,为预算的107.5%,增长17%。收支结余4.15亿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省财政转贷我市当年新增政府债券57.84亿元(一般债券12.4亿元,专项债券45.44亿元),其中:市本级留用30亿元,转贷各县区27.84亿元。一般债券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交通、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领域,专项债券主要用于生态治理、医疗卫生、职业教育、水利、交通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以及清理拖欠企业欠款,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2023年,省财政转贷我市再融资债券46.91亿元,其中:市级34.9亿元,县区7.01亿元,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占到期本金的81.1%,对优化政府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和防范化解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通过积极向上争取,我市成功纳入财政部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城市,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特殊再融资债券5亿元,专项用于偿还政府隐性债务。

  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60.28亿元,政府债务率为99.2%,控制在120%警戒线以内,风险水平总体可控。

  (六)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3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审查意见,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打好增收节支、宏观调控、民生保障、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组合拳,有效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

  1.坚持开源节流,努力稳定财政收支运行

  扎实聚焦增收节支这一财政永恒主题,在收支管理方面狠下功夫,确保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有力。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加强与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收入共治,拓展财源税源、挖掘增收潜力、强化收入征管,全力克服煤炭税收持续减收、非煤税收支撑不足的不利因素影响,通过保持盘活存量资产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安置进度等措施增加非税收入,为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注入强劲动力。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4.06亿元,增长3.9%,增速排名历史性冲入全省“第一方阵”,有效引导了社会预期,增强了发展信心。加力争取上级支持。坚持将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牵头召开全市向上争取资金工作部署会,建立起财政局统筹、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政策动向,加强向上沟通对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持续提高资金争取成功率。全年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7.33亿元,资金总量为历史新高,同口径增长7.7%;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7.84亿元,同口径增长6.5%,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保持必要支出强度。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优化政策组合工具,集中财力办大事,在打基础、利长远、补短板、调结构上加大投资,全力保障各项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全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64.6亿元,支出总量首次突破450亿元,民生支出占比近八成,全市各项重点工程、重点领域支出有力,以实际行动倾注民生、拉动内需、保障稳定、推动发展。严把预算支出关口。持续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宝贵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预算编制全面实行“零基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不断提升预算编制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预算执行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切实做到“有保有压”“应保尽保”。2023年,全市共计压减一般性支出2.8亿元,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执行7713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87.5%。

  2.坚持精准施策,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扶持引导作用,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提速扩量、提档升级。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和退税缓税政策,推动政策红利更好惠及市场主体,全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31.64亿元,用“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发展、提振市场信心。刺激消费激发活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调控作用,全年全市发放政府数字消费券0.4亿元,支持“新春特惠·畅购云中”新春年货节、“晋情消费·high购大同”汽车消费促进等活动,拉动消费13-14亿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统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0.53亿元,支持相关企业小升规、专精特新培育、双创特色载体等多领域发展;预算安排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1亿元,全年表彰奖励特殊贡献企业、优秀民营企业700户5304万元,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有效激发了民营企业发展活力。加强财金协同联动。持续加大融资担保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客户力度,全年全市共办理融资担保业务1238笔、39.37亿元,在保业务1202笔、41.97亿元;足额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全年办理创业担保贷款362户、9481万元,在保客户795户、1.84亿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问题,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做大做强产业基金。市金控集团累计设立基金14支,覆盖新能源、新材料、乡村振兴等领域,总规模56.2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35.34亿元。重点设立了“大同市产业转移转型发展基金”,通过下设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全力支持深耕“四大赛道”。截至2023年底,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审批,并与北京永定河流域投资公司完成子基金对接事项。发挥采购政策功能。持续采取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等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公开招标限额以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和资金授予中小微企业采购份额占全市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75.73%。优化“政采智贷”线上融资服务,实现全市“政采智贷”业务全覆盖,累计授信28笔,授信额度2.1亿元。加大企业清欠力度。积极落实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企业欠款,全年全市通过调整专项债券用途、自有财力安排等方式清理拖欠企业账款12.9亿元,依法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3.坚持财力统筹,有力保障全市重大战略

  聚焦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统筹财力安排,多措并举、不折不扣保障重大战略。健全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市级财政大事要事保障工作机制(试行)》,牵头召开专题会议为各部门研究解读《关于加强大事要事财政政策保障支持我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10个方面40条具体的财政支持政策,系统梳理大事要事保障清单70项,进一步提高各部门争取资金推进项目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支持引导作用,健全完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全力做好大事要事财力保障。支持人才科技创新发展。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全力支持科技创新、核心技术攻关和高精尖人才引育,成功争取到“双城记”高质量发展资金7亿元,专项用于我市中关村科技园区项目,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统筹技术改造资金、新动能专项资金1.3亿元,对重点产业链培育、企业技术改造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提升企业技术档次和重点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安排0.15亿元,成功举办首届山西特色专业镇投资贸易博览会,云州大同黄花和经开区医药2家获批省级重点专业镇;拨付下达各类人才奖励资金0.33亿元,专项用于“三十条”人才政策补贴兑现、挂职博士补贴、党员教育培训等,全力落实高水平人才引进奖补政策,吸引汇聚更多优秀人才助力大同发展。加强对外开放窗口建设。坚持把对外开放作为转型发展的关键举措,全年拨付航线补贴资金1.8亿元,加大航空口岸基础设施配套投入,支持云冈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为我市扩大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打开新窗口。统筹安排专项债券和预算资金,加快推进大同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智慧口岸”、“空路铁”多式联运等重点项目建设,一体推进大同陆港、保税物流、跨境电商等平台建设,不断优化贸易服务环境,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全力支持我市打造全省对外开放的桥头堡。加大政府有效投资力度。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扩大政府有效投资作用,建立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联合会商和督导调度机制,严格项目前置审核,提升项目谋划水平。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45.44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4.58亿元。持续加大资金支出使用进度,重点投向十里河入御河生态湿地工程、经开区毛纺织加工改造升级项目、灵丘县大数据产业园路网建设、云州区供水水网一体化建设、黄花鸡养殖基地项目等,有力支持了全市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用好用足各类上级专项补助和本级财政资金,持续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安排专项资金5.85亿元,主要用于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持续改善全市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缩小城乡差距;投入财政资金3.9亿元,全力支持开发区纬一路、平城街西跨桥、开源街快速路、北环路改造工程顺利竣工通车,完成西油店巷等10条古城街巷改造,稳步推进综合客运枢纽工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争取中央一万亿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资金2亿元,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建设,持续提升城乡灾害防治能力;下达乡村e镇资金0.54亿元,充分发挥乡村e镇的平台集聚效应,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成果,统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3.4亿元,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巩固“大同蓝”、提升“大同清”、厚植“大同绿”。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统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2.1亿元,重点支持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灵丘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安排水安全保障工程资金2.5亿元,支持永定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筹集各类资金重点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冬季清洁取暖、垃圾处理等领域,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4.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以赴增进民生福祉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力保障民生重点支出。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选项,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年全市民生支出执行36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4%,增长14.6%,增支46.4亿元,占全部支出增量的73%。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市政府承诺的10项民生实事全部如期兑现、办结。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坚决落实“四个不摘”“一个不变”要求,保持过渡期内财政衔接资金规模稳中有增。全年中央、省、市、县共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9亿元,资金分配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全力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抓实产业就业帮扶,持续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见实效。积极落实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2023年全市1305家预算单位共预留农副产品采购份额557万元,实际采购1495万元,完成预留份额的268%。积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民生,健全就业创业促进机制,全年全市投入就业创业资金1.65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职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顶格落实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扎实稳住就业基本盘。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理念,全年全市教育领域支出61.83亿元,增长11.4%,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持续提升教育保障能力水平。支持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推动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年全市文化旅游体育方面支出10.51亿元,增长24.2%。支持实施文旅消费链合作行动,构建“1+4+N”文旅产业发展格局,不断激发大同文旅发展新活力。继续实施A级景区门票优惠财政补贴政策,统筹资金支持文旅部门开展文旅资源宣传推广。管好用好文物保护资金,支持“云冈学”建设和珍贵文物数字化保护。加快推进文旅体融合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我市成功举办省第九次旅发大会和第十六届省运会。大力支持医卫事业发展。持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重点领域资金保障,全年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9.19亿元,增长4.4%。着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等。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89元、640元。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社保基金财政兜底补助力度,全年全市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85.44亿元,增长14.5%。对城乡居民低保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提标、困难群体救助等17项民生政策进行提标扩面、动态调整,支持建设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工作。统筹上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9亿元,市县级配套资金1.72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5.坚持深化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扎实聚焦财政体制机制运行中的堵点、痛点,在创新财政管理、提高资金效益方面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2023年,完成出台科技、教育、公共文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六大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与财政支出责任改革方案,不断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深化财政监督管理改革。出台并实行《大同市市直部门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财会机构设置、健全财会监督体系、防范财务运行风险、提高财政资金效益。2023年已完成财会人员统计梳理、内设机构调整审批、改革制度汇编等工作,推动主管部门强化内部约束,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资金使用、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切实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紧紧围绕规范预算编制执行、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等方面,督促县区加快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在财政部2022年度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浑源县进入全国前200名,获得中央、省市奖励资金1050万元。强化支出标准建设和应用,建立健全内容完整、结构优化、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财政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载体,将支出标准、控制规则等深度嵌入信息系统,全面提高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监管。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持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做实绩效目标,实现3159个预算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市级85个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覆盖;做细绩效监控,对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已完成定期监控2791条;做准绩效评价,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37个重点支出项目、4项财政支出政策和9个部门整体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72.69亿元,评价结果为2024年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内控报告编制审核和检查力度,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审计和巡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全市财经秩序持续向好。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执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持续跟进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真正实现惠企利民。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严格落实部门预决算公开主体责任,2023年全市736个部门全部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除涉密单位外公开率达到100%。持续深化财政科研、财经宣传、预算评审、政府采购、会计培训等各方面改革工作,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6.坚持防范风险,加力筑牢财政安全防线

  持续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全面筑牢财政安全之堤。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妥善处理“防风险”与“促发展”的关系,坚决控制增量,妥善消化存量,持续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抓实抓细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全力争取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市本级成功纳入中央试点范围。通过筹措资金化解隐性债务、减少市本级留用新增债务限额、建立“以奖促化”机制等多种形式,多措并举降低债务率。2023年市本级成功将全口径债务率控制在274%,历史性地退出了红色风险等级(300%),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逐级开展“三保”预算审核,完善“定期报告+重点关注”的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密切监测财政收支运行和“三保”预算执行情况,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库款等影响“三保”预算执行的行为发生, (下转第六版)  (上接第四版)确保民生保障到位、工资按时发放、机构运转有序。全年全市“三保”支出达188.85亿元,支出保障责任得到较好落实。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我们直面问题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各项财政工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成绩属实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市政府正确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以及代表委员有力监督、有效指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关心关爱、理解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财政部门团结拼搏、砥砺奋进的结果。

  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收入方面,仍然存在财源结构单一、税收基础薄弱、一次性因素占比高等问题,对煤炭依赖程度大、稳定性不强,部分县区收入质量不高,需妥善处理“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支出方面,市县级支出进度相对滞后、支出结构优化不够彻底,部分领域资金闲置沉淀现象仍然存在,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管理方面,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还有待提高,部门单位绩效理念尚未树牢,绩效评价激励约束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债务风险不容忽视,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转型“四步走”战略目标第一步的实现之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十分重要。今年全市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各项部署,聚焦转型“四步走”战略目标,深入推进“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重大战略,按照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科学预测财政收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强化大事要事保障,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乡村振兴、民生福祉、债务化解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从紧、从严、从实、从需编制年初预算,为加快实现“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贡献财政力量。

  (一)2024年预算安排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充分考虑2024年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以及新增财政支出需要,科学制定收入计划。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的资金保障能力。根据我市2024年总体经济形势、各征收部门收入测算及刚性支出需求情况集中研判,初步拟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3.1%。这与全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3%基本一致,也与我市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指标增长5.1%相匹配。

  2.继续强化零基预算管理。坚决打破基数固化格局,所有预算项目支出全部清零,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重新核定预算。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支出数额,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预算。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对各类项目必要性进行严格把关,按支出标准测定,严控经费上限。

  3.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2024年市级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2.9亿元,其中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物业安保、会议培训、房屋租赁和购置等费用全部按10%以上规模进行压减,共计压减5775万元。对闲置不用的公务用车费用,以及各种无意义、无实效的培训、论坛、“办节”等费用进行严格审核,在保障各部门各单位“开门办事”的前提下做到了应压尽压、应减尽减,腾出的资金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支出。

  4.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强“三保”预算审核,优化“三保”资金拨付顺序,强化支出保障力度,杜绝挪用预算资金、违规使用库款等占用“三保”预算的行为发生,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有效保障基层运转。

  5.保障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民生领域严格按负担比例足额安排预算,适当加大教育、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投入力度。保障支农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将大部分资金采用竞争性评选的方式下达县区,着力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转变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结构,不断提升我市区域医疗服务能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将还本付息足额列入年初预算,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继续化解企业欠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6.用好用足上级支持政策。继续做好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对接和落实工作,争取更多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各类财政优惠政策,支持重大项目在我市落地实施。各类建设项目全部用新增债券资金解决,进一步减轻财政预算压力。统筹“双城记”高质量发展资金,重点投入科技研发、招才引智等领域,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园区建设,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7.做好预算评审绩效评价。加大对项目支出预算的评审力度,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将评审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执行的重要依据,全面压减和清理与评审结果相差甚远、与绩效目标不相符的项目,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2024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07亿元,比2023年完成数(下同)增长3.1%。其中:税收收入136.35亿元,增长6.3%;非税收入63.72亿元,下降3.1%,主要是2023年全市各级加大非税收入挖潜力度,基数较高。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71亿元,比2023年预算增长2.5%(同口径,下同)。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0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06.72亿元,新增一般债券8.47亿元,预计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63.4亿元,减去上解上级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等支出14.95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1亿元,增长2.5%;公共安全支出22.24亿元,增长6%;教育支出71.65亿元,增长5.2%;科学技术支出8.23亿元,增长554%,主要是市本级结转上级中关村科技园区项目资金7亿元导致支出预算增长较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5亿元,增长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2亿元,增长2.8%;卫生健康支出41.38亿元,增长3.8%;节能环保支出15.6亿元,增长5.5%;城乡社区支出58.35亿元,增长5.2%;农林水支出49.03亿元,增长3.2%;交通运输支出9.75亿元,增长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2亿元,增长3.8%;住房保障支出17.84亿元,增长4.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亿元,增长3.7%。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各县(区)预算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将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15亿元,增长2.9%。其中:税收收入78.41亿元,增长8.3%;非税收入40.74亿元,下降6%,主要是2023年盘活存量资产收入基数较高。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54亿元,增长1.5%。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1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7.89亿元,新增一般债券8.47亿元,预计上年结转收入18.7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8亿元,减去上解支出8.95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55亿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亿元,增长0.3%;公共安全支出10.72亿元,下降0.2%;教育支出16.4亿元,增长3.8%;科学技术支出7.73亿元,增长1021.1%,主要是结转上级中关村科技园区项目资金7亿元导致支出预算增长较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8亿元,增长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4亿元,增长3.8%;卫生健康支出20.11亿元,增长3.2%;节能环保支出5.12亿元,下降8.6%,主要是节能环保方面上年结转资金减少导致支出下降;城乡社区支出31.72亿元,下降12.5%,主要是提前下达新增债券资金减少导致支出下降;农林水支出9.09亿元,增长7.2%;交通运输支出5.53亿元,增长21.4%,主要是航线补贴、公交补贴等方面支出增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4亿元,增长3.4%;住房保障支出4.37亿元,下降20.7%,主要是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次性项目导致基数较高;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47亿元,增长1.3%。

  2024年中央、省级提前下达返还性收入8.93亿元,与上年持平。提前下达全市转移支付资金197.79亿元,增长1.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90.47亿元,增长0.8%,主要包括共同事权转移支付59.26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89.63亿元,固定数额补助14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奖金7.93亿元等;专项转移支付7.32亿元,增长23.5%,主要是部分农林水、交通运输等转移支付项目较往年提前下达所致。

  2024年市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059万元,比2023年预算下降0.0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5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3396万元。

  2024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亿元,增长4.5%,其中:税收收入8.05亿元,非税收入0.85亿元。加上调入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5.19亿元,全年可用财力为14.09亿元。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9亿元。

  2024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5.7万元,比2023年预算下降0.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11亿元,比上年增长83.4%。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2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2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96亿元,收入总计85.5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88亿元,加上调出资金2.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2亿元,支出总计85.58亿元。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13亿元,比上年增长209.7%。加上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11.2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6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8亿元,收入总计43.8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7亿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14亿元,支出总计43.84亿元。

  2024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6亿元,加上上年结转0.04亿元,收入总计7亿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9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08亿元,收入总计17.4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07亿元,加上调出资金3.4亿元,支出总计17.47亿元。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05亿元,收入总计10.6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61亿元,支出总计10.61亿元。

  2024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3亿元,加上调出资金3.11亿元,支出总计5.5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1.25亿元,比上年增长1.9%;安排预算支出104.46亿元,比上年增长8%。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51亿元,比上年下降1%;安排预算支出67.75亿元,比上年增长5.4%。

  5.政府债务收支预算

  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2024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9.7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47亿元、专项债券11.28亿元。一般债券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以对应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提前批新增债务限额全部预留市本级,待预算批复后,根据项目安排情况下达县区或留用市本级。

  我市未来三年到期债券比较均衡,偿债风险总体可控。2024年到期68.31亿元(市本级58.86亿元),其中:本金50.01亿元、利息18.3亿元;2025年到期68.13亿元(市本级55.16亿元),其中:本金51.61亿元、利息16.52亿元;2026年到期96.34亿元(市本级81.52亿元),其中:本金81.75亿元、利息14.59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二〇二三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二〇二四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完成202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措施

  2024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六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转型“四步走”战略目标,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持之以恒抓收入,全力以赴保战略、倾心尽力保民生、提质增效促改革、未雨绸缪防风险,充分发挥财政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以实际成效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持续推进财源建设。继续落实国家延续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实现“放水养鱼”的良性循环,依托各项产业扶持政策,扩大招商引资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地,夯实税收基础,保障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紧盯重点税源和新增税源企业经营状况,加大服务力度,保持税源稳中有增。紧抓煤炭资源税征收比例调整契机,持续增加财政收入。全力抓好收入组织。密切关注收入形势,科学开展分析研判,构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多方协作的收入共治机制。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监控和分析,督促依法纳税;深挖非税潜力,抓好土地出让收入收缴工作,持续发掘优质存量资产,努力在盘活农村宅基地和县区土地整治上做文章;强化国有资本收益征收,引导国有企业逐步建立科学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依法依规强化各项收入征管,努力完成全年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1%的目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紧紧抓住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契机,深入研究上级政策,结合我市发展需求和特色优势,精准谋划、认真储备一批高质量、能落地项目,全力争取财力性补助、专项债券、国债资金以及各类竞争性分配项目资金,加快上级资金拨付下达进度,及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以更好的资金效益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加油助力。强化预算支出管理。持续实施“零基预算”,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建立完善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坚持量入为出、可压尽压,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4年,市县级一般性支出预算全部压减10%以上,“三公经费”预算连续10年只减不增。把严把紧支出关口,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坚决杜绝无预算依旧签订合同或开工建设的项目,避免造成新增政府债务。强化对支出效益的动态评估,统筹好各类资金保战略保民生。

  (二)强化财政职责担当,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服务保障重大战略的责任使命,聚焦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全力支持经济转型发展。聚焦全市转型“四步走”战略目标,统筹高质量发展资金3亿元,市级预算安排促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加快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全力支持“四大赛道”布局推进,推动高速飞车、前沿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光伏、地热、绿氢等新能源产业及现代医药、大数据、大宗固废利用和再生等用能产业发展;支持稳粮保供,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6+2”农业产业布局;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保障文物保护利用与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景区打造,做好“文旅+”文章,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培塑优势。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发展建设,用好用足7亿元“中关村科技园区”项目资金,利用金融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平台基地建设、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等,推动产业链、产业集群发展,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落实企业保障服务政策。健全完善全链条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宣传解读、提升公众对税费支持政策的知晓度、参与度。落实《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奖补方案》,深入研究创新战略新兴产业电价接续政策,预算安排新能源产业电价补贴资金1.25亿元,重点对科技含量高、引领作用强的战略性新兴企业给予奖补。统筹用好上级技术改造资金、新动能发展资金、专业镇奖补资金,支持煤炭、钢铁、有色、建材、传统制造等加大技术改造提升力度,增强基础产业对经济的重要支撑作用。用足融资担保、创业担保等财金政策,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0.8亿元,有效运用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上规升级、发展壮大。安排资金持续支持开展治理“两不一欠”问题专项行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加力拓展政采智贷业务,为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融资服务,促进融资过程更加便利高效。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全力支持我市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桥头堡,建设国家区域重点城市,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高效协同联动。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市级预算安排8.3亿元,全力保障绿化养护、市政维护、公交运营、航线补贴等公共服务领域资金需求,推动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运输、车辆购置税、农村寄递物流等各类补助资金,支持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促进发展要素、各类服务更多下乡,为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坚持把生态环保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关键点,统筹使用好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水利发展、城镇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治气、清水、增绿工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扎实推进桑干河、御河、十里河生态修复治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和造林绿化行动,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切实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三)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安排“三保”支出预算,确保不留缺口。强化对县区财政运行情况跟踪分析,动态监测“三保”支出、库款保障水平等关键指标,完善对下库款调度机制,持续提升“三保”保障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确保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市级预算安排4.8亿元,统筹上级资金8.4亿元,集中财力深耕农业发展新赛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农业农村领域的整合引导作用,将大部分资金采用竞争性评选的方式下达县区,全力支持实施农业“特”“优”战略、独特畜牧业培育和打造农业产业集群,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脱贫人口增收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抓好人才就业工作。持续稳定投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统筹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进更高质量就业。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提高低收入群体转移性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预算安排科技创新及招商引智资金2亿元,优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等体制机制,全面落实我市招才引智各项政策,用实际行动落实人才待遇、吸引人才服务,汇聚更多优秀人才留在大同、建设大同。推动教育事业发展。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领域投入力度,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县域高中发展提升,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提升产教融合水平,加快云冈职教城建设,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健康大同建设。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人均89元提高至94元,持续推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构建多层次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提标扩面,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28元提高至136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低保和困难家庭保障扶持力度,适度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支持办好民生实事。民之所盼,政之所向,民生实事关乎各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每年省市县“两会”关注的重点内容。市级财政安排足额资金全力支持办好省政府15项、市政府12项民生实事,督促各县区财政部门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压实责任链条,落实好本级支出责任,确保资金保障到位。持续加大民生实事资金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力度,推动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加力提效深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基础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效能,促进财政职能作用更好发挥。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快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综合定额+单项定额”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建立“财政标准+部门标准”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支出标准审核预算,坚决杜绝虚高虚报预算支出。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持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稳妥推进暂付款化存量、控增量,对余额居高不下或新增规模较大的县区将进行严格督查。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部署,以及《山西省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2024年全面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先立后破,对照省级方案有关要求及时研究出台改革实施方案,重点改革完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管理等,进一步明确部分省级收入下放后市与县(区)入库比例,明确共同财政事权市与市辖区分担比例,建立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财政预算评审改革。对市财政预算评审中心进行机构重组、职能重塑、流程再造,建立覆盖投资评审、预算评审、绩效管理的全流程全链条财政评审机制,促进预算评审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加强财政基础管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切实做到依法管权、依法管钱、依法管事,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持续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及时跟踪掌握预算分配及执行情况,深入查找预算执行中的堵点和淤点,加强督促提醒,并通过压减收回、动态调整等措施,倒逼各部门提高支出效率和质量。持续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加大政府采购公平性竞争审查,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认真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健全资产盘活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水平,各县区要对标一流、比学赶超,加强系统内沟通对接,争取更多县区进入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全国前200名。提升财政监督效能。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级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有关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和财经规矩,加强财政监督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经纪律执行、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评估行业规范等方面开展重点监督,严肃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动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改革工作,督促指导主管部门统筹设置财会机构、管理财务人员,年内将完成部门统管所属单位财务、编外聘用财务人员清退等改革事项,进一步提高部门财务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力防范财金风险。坚守政府债务风险底线。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化解政府债务,确保2024年市级债务等级不返红。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市级预算安排18.8亿元用于偿还债务本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任何风险。完善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堵住违法违规举债的“后门”,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切实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和财务监管职能,推动金融企业加强优质金融服务,着力打造现代化金融机构。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深入推进“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发展战略,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奋楫扬帆,赓续前行,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加快实现转型“四步走”战略目标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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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