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雅敏)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五一”期间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提醒告诫全市各市场经营主体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我市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告诫各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定价,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任何市场经营主体不得无故大幅提高粮油肉蛋奶和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的销售价格,要将进销差价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及实施价格欺诈和散布涨价谣言。
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对旅游景区、旅游住宿、餐饮服务、零售商店、旅行社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各市场经营主体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商品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本次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于重大案件,市场监管部门将提请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和游客如遇到有关问题,可以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