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中国纪检监察报》开设“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栏目,邀请纪检监察干部结合实践谈学习体会,敬请关注。
特邀嘉宾
孙海清 山东省纪委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主任
彭雁冰 湖南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
唐 娟 甘肃省纪委监委法规室副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先要弄明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各项要求。如何理解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的核心要求是什么?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条例》怎样通过刚性约束保障全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怎样立足职能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特邀多地纪检监察干部交流体会。
如何理解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的核心要求是什么?
孙海清: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优势。党章第三条关于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明确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牵头管总的,如果政治纪律立不起来、严不起来或者执行不到位,势必导致其他纪律全面失守,党就会陷入软弱涣散的境地。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再次明确要求,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条例》的历次修订,也可以看出不断明确和完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导向。这说明,我们党在与时俱进地将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经验和重要理论成果转化为纪律规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唐娟: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首先,这是因为遵守政治纪律为遵守党的其他纪律提供了根本指引,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来看,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如果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如果不遵守政治纪律,那么对其他纪律的遵守也会失去指引和方向,失去根本和灵魂。其次,政治纪律是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它通过指明政治方向、树立政治标准等,保障了党的政治建设的顺利开展;通过明确禁止性、限制性规定和具体惩戒,给各级各类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出负面清单,为推进政治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彭雁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要求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形成的共同意志,是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形成的最重要政治成果,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持久性意义。《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次修订《条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要充分认识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与党中央同心同德,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
讲政治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条例》怎样通过刚性约束保障全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
唐娟:《条例》开宗明义,将“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作为制定条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属性。在总则中,突出纪律处分工作遵循的首要原则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重强调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等等,这些都明确了《条例》确保全党讲政治的监督保障作用。
彭雁冰:讲政治不能空喊口号,必须通过具体行动来体现。此次修订《条例》对党员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方面提出了更具体、刚性的要求,主要体现在第六章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调整上。
第五十六条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在定性上从违反工作纪律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要求更加严格。此外,第五十六条还增加了“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处分情形,主要针对一些党组织和党员无视大局、只顾局部,搞“选择性落实”的问题,为全党服从中央、地方服从全局,上下一条心,劲往一处使,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提供了纪律保障。
第五十七条增写对“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处分规定,把较为抽象的政绩观问题予以具体化,将处分依据进一步明确化。同时,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从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调整为违反政治纪律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情形,理顺了逻辑关系,严格了纪律要求。如某县委原书记谭某为打造所谓县城建设新亮点,脱离实际,不顾财力,在县政府建议暂缓、部分县委班子成员反对的情况下,强行决定修建历史文化墙项目,将县城主干道上使用不久的路灯换成单价较高的“橘灯”,总耗资上亿元。其行为背弃初心使命,背离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妄图捞取政治资本,本质上是违反政治纪律。
孙海清:2018年《条例》已对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做出了明确规定。此次修订又完善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的纪律条款,体现了对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项部署要求的坚决落实。通过严明纪律要求,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认识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肩负的政治责任,更加积极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同时,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进一步挖掘这些表象行为背后的政治危害,有助于更加精准定性量纪。
纪检监察机关在“两个维护”上肩负重大使命、重大责任,工作中怎样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怎样落实查办案件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
彭雁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新时代深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在工作中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学懂弄通做实。坚持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出忠诚、学出信仰、学出担当,自觉用这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法、找举措,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二是锚定监督重点。立足职责职能,紧紧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按照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要求,以有力政治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三是创新监督方法。政治监督要区分对象,精准开展,对各级党组织,要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巡视整改、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工作开展精准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要“听其言而观其行”,善于从其日常言行、工作表现等方面查找政治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压实政治责任。对于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要深入剖析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运用专项整治的方式深化治理,不但查处腐败案件,还要推动净化、修复政治生态。对涉及“国之大者”的重点项目、标志性工程,要主动跟进开展“嵌入式”“穿透式”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孙海清: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方面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这为我们做好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牢牢把握政治审查定位,加大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的查处力度。自觉坚持审查调查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从政治上改,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审查调查工作的全过程,聚焦“七个有之”“两面人”“伪忠诚”等问题,着力清除危及政治安全的各类政治隐患、政治危害和恶劣政治影响。二是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善于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发现政治问题,从党性蜕变中捕捉政治隐患,从作风问题中透视政治本质,从腐败背后深挖政治根源,坚决纠正政治偏差。三是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坚决防止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近年来我们聚焦国企领域腐败问题,先后查处了一系列典型案件,精准打击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期权式腐败”等问题,深挖国企腐败问题背后的政治根源和政治危害,系统总结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规律特点,助推省属国有企业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坚定理想信念、规范政治言行,《条例》为此做了哪些规定?纪检监察干部如何立足自身职责发挥应有作用?
唐娟: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为了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规范政治言行,《条例》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行为,发表危害党的言论行为,信仰宗教和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行为,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等违纪行为作出规定,为党员干部列出负面清单、划出纪律红线。此次修订《条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章的要求,针对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使法规适用更具有针对性,促进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
彭雁冰:从监督执纪实践看,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走向违纪违法歧路,根本原因还在于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此次修订《条例》除了在分则中充实相关条款外,在总则中对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也作出了新的具体规定,比如,第二条指导思想中增写“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第三条总体要求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等内容,明确纪律建设的功能定位和宗旨目标,引导全党始终牢记为什么出发,永远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精神,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心怀“国之大者”,勇于推进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律建设的责任和遵规守纪的自觉,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孙海清: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摆在首位,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一方面要带头学习《条例》,充分理解把握《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执纪监督的着力点,做到融会贯通、熟练运用;另一方面要对照《条例》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及时校正偏差,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工作中,我们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原则、勇于亮剑,敢斗善斗、担当尽责,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划定纪律红线、形成鲜明导向。同时,大力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不断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