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周起,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将分三期就参保人员关注的失业保险金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元?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失业保险金以省内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今年全省统一标准为1782元/月。
3.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单位开证明吗?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
为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回应热点问题,市社会保险中心开通社保邮箱:dtsshbxzx@163.com,以及热线电话:17703520307,欢迎广大读者在工作日来电或短信咨询,工作人员将及时回复您的问题。 本报记者 双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