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社会保险费退(抵)费业务如何办理?
2023年12月1日之前,各项社会保险费退(抵)费业务由人社部门发起,人社部门退费。2023年12月1日之后,各项社会保险费退费业务采取“税务受理→税务初核→人社复核→人社退还”的方式操作。具体操作流程:税务部门初核成功后发送至人社部门业务系统,人社业务系统按相关规则自动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过共享平台传递至税务部门,对复核不通过的反馈税务部门,待税务更正相关信息后,税务系统再次发起退费,对复核通过的基本养老保险→生成即时拨付计划后,社银退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退付本人社保卡);职业年金走赎回流程退付单位;工伤保险则推送退费信息至工伤支付系统进行社银直发;失业保险则推送退费信息至失业支付系统进行社银直发。以上退费全部发放成功后,再次反馈税务部门,对社银发放不成功的,反馈税务部门更正相关信息后,进行二次发放。
2023年12月1日之后各项社会保险费抵费业务采取“税务受理→税务初核→人社审核→税务抵缴”的方式操作。具体操作流程:缴费人按规定向税务部门提交抵费申请,税务部门初核后,提交人社复核,人社部门对税务部门发起的抵费申请由系统实时进行核验,并及时反馈核验结果,由税务部门进行抵顶。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退费仍采用“人社受理、人社退还”的方式。
为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回应热点问题,市社会保险中心开通社保邮箱:dtsshbxzx@163.com,以及热线电话:17703520307,欢迎广大读者在工作日来电或短信咨询,工作人员将及时回复您的问题。 本报记者 双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