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对职业年金需要进行虚账处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如何进行征收?
对于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需要按虚账处理的,由人社部门对该单位的参保人员进行标识,税务部门对有虚账标识的参保人员,只征收个人缴费部分。但在反馈征收信息时,需要将单位缴费明细如实反馈,包括单位应缴费的虚账明细部分和个人实缴部分全部进行反馈。
22.对经办机构已经实现职业年金虚账记实的机关事业单位缴费人,如何进行征收?
由人社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职业年金全部按实账征收的经办机构清册,该经办机构经办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无论参保人员是否有虚账标识,均采取实账征收的方式进行缴费。
23.对职业年金补记、虚账记实、贴息补缴的,如何进行办理?
职业年金补记、虚账记实、贴息补缴业务仍由人社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
为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回应热点问题,市社会保险中心开通社保邮箱:dtsshbxzx@163.com,以及热线电话:17703520307,欢迎广大读者在工作日来电或短信咨询,工作人员将及时回复您的问题。
本报记者 双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