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刘硕才辞去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硕才辞去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请大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