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董芳) 6月28日起,我市全面推行新的惠民殡葬政策。截至8月8日,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共火化遗体402具,总计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37.4486万元。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6月28日起,对三类减免对象实施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政策,即去世后选择在我市所属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的所有人员、在异地火化且未享受惠民殡葬政策的我市户籍人员、我市范围内因土坟迁移需要火化的遗骸,并明确了5项减免项目。同时,新的惠民殡葬政策明确了市殡葬服务中心和其他殡葬服务机构的减免标准。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殡葬需求,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殡葬惠民政策,每年为困难群众减免殡葬服务费用约100万元。去年12月,我市又将此惠民政策扩展到现役军人等6类人群。此次新出台实施的惠民殡葬政策,将原政策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充分体现了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是我市推进殡葬改革的又一惠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