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锦秀) 近年来,天镇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尽援、能援则援”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并通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的全覆盖和高效运行。近日,该中心办理的各类援助案件质量受到省市法律援助案件评估组肯定。
该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无论是法律咨询、代理诉讼还是非诉讼调解,都能够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群众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今年以来,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0余起、民事案件10起、认罪认罚案件35起。
该县玉泉镇东南街村居民杨某军和妻子李某琳因家庭经济纠纷产生矛盾。杨某军老父亲有两套拆迁安置楼房,李某琳要求将其中一套写在自己名下,杨某军父亲不同意。李某琳一气之下回娘家住了20多天不回家。丈夫杨某军多次到岳母家要领李某琳回家,被对方坚决拒绝。无奈之下,杨某军上诉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向该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审核认定杨某军符合援助条件后,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李全为他免费出庭。李全通过走访调查当事人和双方父母,认为杨某军和李某琳夫妻关系没有破裂,可以重归于好,因此在法庭开庭之时,说服原告杨某军当庭撤诉。法庭撤诉后,法律服务工作者没有撤退。李全将杨某军和李某琳夫妻及双方父母约到调解室,耐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经过李全耐心说服调解,小两口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