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邸东芳) 积极主动作为,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近日,平城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近日,平城区专门召开会议,通报了2024年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解读了《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平城区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多途径、多渠道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把消费维权工作抓在手上;要加强行政约谈、“诉转案”“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等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构建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格局。平城区动员各成员单位立足自身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联动,凝聚合力;充分学习借鉴和科学运用“枫桥经验”,引导消费者树立“新消费”理念,推动经营者诚实守信,并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梳理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边界,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职责列入各部门职权清单,加强信息共享,凝聚共识,群策群力,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