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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计 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卢哲浩

  前不久,我市部分种植大户代表与农业界别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组成人员、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相关人员,就破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问题面对面座谈交流,深度探讨“土地流转”“生产托管”等农业生产模式对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的利弊,为促进土地、资本、劳动力、管理等资源要素得到最优配置,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实现劳动效益、技术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出计献策。

  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批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及农民合作社得以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初显。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起到重要的服务支撑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作为联络政府涉农部门的工作机构,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组织农业界别市人大代表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努力探求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方法路径。这次,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农业农村部门有关人员同种植大户代表进行思想碰撞,共话农业规模发展大计,助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践行“四个机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次有益实践。

  “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要统筹区域农业特色优势,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以‘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的运营模式为基础,通过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托管等发展方式,大力构建生产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辐射能力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着力整合农民零散的土地,构建集中连片的土地资源网格,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标准、全方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与会市人大代表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格外关注,认为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对于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进而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步伐十分重要。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三农”工作的调查研究,在深入调研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取得积极成效 进一步推进需加快补齐五方面短板》《高质量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探索和路径》《河北安国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大同市中药材产业发展的经验与启示》等多项卓有见地的人大建议,在乡村全面振兴、“特”“优”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等方面建言献策,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和积极吸收,“人民意志”“人大声音”得以充分表达与保障的同时,有力地助推了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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