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翔宇) 去年11月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实地调查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已复查“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312处,调查新发现文物70处。
今年8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入实地调查阶段,我市10支普查队伍奔赴各县区,对纳入“四普”范围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积极开展实地走访、数据采集、登记录入等工作。同时,普查队还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确保普查数据翔实可靠,我市切实发挥三级网格作用,力争做到全面核查、不漏一处,确保文物普查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
据了解,“三普”登记中,我市有不可移动文物3222处,其中,古建筑1279处、古遗址1502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219处、古墓葬192处、石窟寺及石刻26处、其他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