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明璇) 12月10日至11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天才带队的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我市,就《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蔡汾湘参加。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谷明陪同。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孙俊蓉,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张建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姚锦,副市长孟维君,市政协副主席、平城区委书记李继忠参加。
贺天才一行来到云冈区杨家窑村牧同乳业有限公司、卧龙渔业科技有限公司、福龙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地了解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带动村民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情况,深入大同大学煤基生态碳汇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平城区振华街道代表联络站,走访联系部分人大代表,面对面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在同期间,调研组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我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汇报,就《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征求相关部门、企业、乡镇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贺天才指出,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工作始终,深入了解制约乡村振兴发展的瓶颈短板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广泛听取、认真研究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宣传引导,狠抓举措落实,充分发挥《条例》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