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燕) 2月1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日前,我省出台《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今年起,我省建立连续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连续参保有奖励,断缴将面临等待期。市医保局提醒市民群众,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将于2月25日截止,请未参保居民抓紧时间及时参保缴费。
据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激励居民参保,2025年起,我市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当年基金零报销的,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8万元,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连续参保缴费年数将重新计算。
今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实施意见》还明确,参保人可通过补缴费用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补缴1年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补缴金额按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新生儿凭户籍或出生医学证明,在户籍所在地或父母常住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出生当年不缴费;出生次年按规定缴费,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的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享受财政补助政策。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今年起,新入学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首次在我市参保缴费,医保待遇享受期为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保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以及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退出其他制度保障3个月内,如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