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锦秀) 近日,记者从大同市供排水集团了解到,我市接连出现两起因违规安装使用换热器(热宝),致使自来水发生二次污染的投诉事件。市博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裴化军对此表示,此类行为已经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据了解,我市一位自来水用户反馈,近期在使用自来水洗手后,手部有明显发黏的感觉,饮用后身体也出现不适症状。接到投诉后,市供排水集团迅速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采样。经检测,通过总硬度指标判断,是供热软化水流入了自来水管道,而软化水洗手后就会产生发粘的现象。该集团营业处立即通知物业进行排查,工作人员在该单元逐户仔细检查,最终在二楼找到了违规使用热宝的用户。物业当场责令该用户拆除热交换设备。无独有偶,恒安新区K区10号楼的一位用户也反映家中自来水有蒜臭味。供排水集团工作人员上门检测后发现,原来是该用户家中使用的热宝损坏,使得暖气水流入自来水管道,进而造成自来水污染。该用户解释说,自己购买的是二手房,并不知晓家中安装了热宝且已损坏。在了解情况后,用户自行拆除了热宝。
针对这两起事件,裴化军认为,《大同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用户不得擅自安装使用热交换器、散热器、水泵等设施。因此类行为引发的自来水污染等一系列连锁问题,必须引起大家高度重视。倘若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当事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