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志忠) 近日,记者走访时发现,一些没有任何牌照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不仅出现在大同古城街头,还在我市部分繁华商业街区、学校周边出现,且数量众多。
日前,记者在南环东路万达广场、市卫校附近看到,一些没有车牌、通过扫码便可骑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被摆放在人行便道公共区域,且数量众多,市民对这些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及合法性表示担忧。
随后,记者走访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交管部门可依法对无牌照上路电动车执法,城市管理部门对车辆占道、乱停放等乱象可进行查扣,但对投放无牌“共享”电动自行车这一行为,目前执法主体存在空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