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国家医保局要求核查药师违规“挂证”等情况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 徐鹏航  彭韵佳)  近期,国家医保局筛查发现,部分药师姓名出现在多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费用明细中,可能存在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的违规情况。国家医保局28日发布公告,要求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及其药师、相关地区医保部门配合核查相关信息。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应至少配备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定点零售药店所在地。

  国家医保局对全国定点零售药店4月份以来的医保结算数据进行筛查分析发现,22个省份289家定点零售药店的135名药师存在跨省份审方售药情况,19个省份3154家定点零售药店的792名药师存在跨地市审方售药情况,24个省份2070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8583名药师存在同一地市跨机构审方售药情况。

  国家医保局介绍,驻店药师应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兼职,营业时间内必须有药师提供药学服务,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合理、有效。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等违规情况,既威胁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也损害了正规注册药师的合法权益。

  国家医保局要求,相关药师立即开展自查,如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定点零售药店假冒信息或“挂证”的,要及时收集相关材料,主动联系当地医保部门说明情况;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全面检查本单位药师配备、岗位职责履行等情况;相关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可能存在药师被假冒或“挂证”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认真核查。

  据了解,国家医保局将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智能监控、数据筛查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标题导航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综合
   第04版:要闻
   第05版:综合
   第06版:健康
   第07版:教育
   第08版:理论
让红领巾在新时代更加鲜艳
勇立潮头竞风流
中欧班列“东通道” 滨绥铁路“国门隧道”全线贯通
4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845起
北京推出11项具体举措保障农民工权益
国家医保局要求核查药师违规“挂证”等情况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西省动员会在太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