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解放军晋察冀、晋绥部队包围大同城。在走投无路下,国民党大同城防司令于镇河电告我党代表,表示愿意放下武器,走和平解放大同道路。随后,大同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王平司令员从大局出发,同意和平谈判请求。
1949年4月29日12时,国民党守军官员于镇河、孟祥祉、田尚志等20余人,分乘4辆汽车至西坟村谈判。我方参加谈判的有詹大南、赵汉、叶修直、杨正等。谈判会场气氛比较压抑,敌方人员神情不安,除寒暄应和,很少说话。谈判开始,我方领导问敌方人员:“你们对我们提出的和平解放大同的条件,有什么意见?”孟祥祉吞吞吐吐地说:“共产党对我们宽大为怀,尤其是对过去的历史既往不咎,我们十分感激。对和平解放大同的其他条件没有什么意见,我们只是要求按原建制带武器出城接受改编。”
为防止敌人耍花招,我方拒绝此要求,并命令对方必须恪守我方提出的五项条款:一、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许骚扰群众;二、保证不破坏城市建筑和各项设备;三、全体受降人员一律就地待命,不许遣散;四、枪械弹药全部清缴,不许毁坏或藏匿;五、文件档案全部封存,等待移交,不许销毁或转移。同时,我方同意国民党官兵提出的不算旧账、发3个月薪饷、愿意回家的发放路费和通行证等要求。随后,双方讨论具体交接事宜,和谈成功。
5月1日,大同和平解放。5月2日,在军旗引导下,解放军以4路纵队进入大同城。自此,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古城大同回到人民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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